一、森林燃烧要素
任何森林燃烧,必须具备三个要素,即森林可燃物、氧气和一定的温度,三者构成燃烧三角。如果彻底破坏其中的任何一个要素,燃烧就会停止。
(一)可燃物
凡是能与氧或氧化剂起燃烧反应的物质均称为可燃物。森林中所有有机物质均属可燃物,是燃烧的物质基础。
(二)氧气
燃烧是一种氧化过程,燃烧时不可缺少氧气。
(三)温度
一定温度,促使氧气活化,可燃物挥发出可燃性气体。随温度的升高,可燃物开始着火的温度称为燃点。是否有热源存在分两类,即引燃点(着火点)和自燃点。
二、林火种类
主要根据火烧部位,火的蔓延速度,树木受害程度来划分,一般可分为地表火、树冠火和地下火三类。
(一)地表火
火沿林地表面蔓延,烧毁地被物,危害幼树、灌木、下木,烧伤树干基部和露出地面的树根。影响树木生长,且易引起森林病虫害的大量发生,造成大面积林木枯死。
1.急进地表火:火蔓延速度快,通常每小时可达几百米或数公里,这种火往往燃烧不均匀,常留下未烧的地块,有的乔、灌木没有被燃烧,危害也较轻。火烧迹地通常呈长椭圆形或顺风伸展呈三角形。
2.稳进地表火:火蔓延速度缓慢,一般每小时可达几十米或几公里,火烧时间长、温度高、火强度大、燃烧彻底,能烧毁所有地被物;有时乔木底层的枝条也被烧毁,火烧迹地通常呈椭圆形。这类火对森林危害较重,严重影响林木生长
(二)树冠火
地表火遇到强风或针叶幼树群、枯立木、风倒木、低垂树枝时,火就会烧至树冠,并沿树冠蔓延和扩展。称为树冠火。
1.连续型树冠火。
急进树冠火:又称狂燃火。火焰在树冠上跳跃前进,蔓延速度快,顺风可达8—25km/h或更大,形成向前伸展的火舌。
稳进树冠火:又称遍燃火。火的蔓延速度较慢,顺风达5-8km/h。燃烧较彻底,温度高,火强度大,危害严重,火烧迹地为椭圆形。
2.间歇型树冠火。
(三)地下火
在林地腐殖质层或泥炭层中燃烧的火称为地下火。特点是看不见火焰,只有少量烟。火可烧至矿物层和地下水位的上部,蔓延速度缓慢,每小时仅4-5m,温度高、破坏力强、持续时间长,不易扑救。地下火能烧掉腐殖质、泥炭和树根等。地下火由于燃烧物不同,又可分为两种:
1.腐殖质火:主要燃烧林地腐殖质,多发生在积累大量凋落物的原始林内。
2.泥炭火:主要发生在草甸子和针叶林下,这种火燃烧较深,在大小兴安岭,有时形成越冬火,是所有火灾持续时间最长者。
三、 森林火源
凡来自森林外界,能够为林火发生提供最低能源的现象和行为的热源,统称为火源
。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包括天然火源、人为火源和境外火源。
(一)世界各国的天然火源主要是雷击火
据统计,2000—2018年间,美国年均发生1万次雷击火.加拿大的雷击火占全国总森林火灾次数的45%。俄罗斯雷击火总数占全国森林火灾总次数的10%。我国平均雷击火发生次数占的比例相对较小,大约在1%左右。黑龙江大兴安岭林区雷击火可以占到总火灾次数的38%大兴安岭北部的塔河、呼中等地区雷击火占总火灾次数可达70%以上。
(二)人为火源:用火不慎所引起的人为森林火灾发生的主要火源。人为火源在全球范围内占90%以上,美国:91.3%,我国:99%。民间用火按照其性质可以分为生产型用火、非生产型用火和故意纵火。
(三)境外火源:由于境外火灾而烧入我国境内的火称外来火。在我们国家森林火灾中占的比例也不是很多,大概占到 2%。主要来源是哈萨克斯坦、外蒙古,还有俄罗斯以及朝鲜、缅甸和越南等等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