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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团2026年春季经营地租赁发包竞拍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0 12:10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作者:222团场-管理员 浏览次数: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营地租赁管理办法(试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经营地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22团2026年春季经营地竞拍方案》,对222团2026年春季经营地租赁发包进行公开竞拍。现就竞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拍标的222团本次公开竞拍经营性国有农用地33239.69亩,其中16654.41亩用于种植青贮,2759.67 亩园地用于种植啤酒花、葡萄等多年生作物,259.35亩鱼池用于水产养殖,13566.26 亩经营地种植除棉花以外的经济作物,如坚持种植棉花,不纳入补贴范围。具体地块信息详见附件《222团2026年春季竞拍经营地明细表》。

二、竞拍须知及种植要求

(一)竞拍须知

1.连队管理委员会根据团场下达种植作物指标,全部通过第十二师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e聚农宝”app以连队为单位分批次进行线上公开竞拍。

2.竞拍人每次报价以10元的整倍数增加竞价,最高报价者为中标人。坚持价高者得、先交钱后种地的原则;坚持谁报名、谁竞拍、谁签合同、谁种植的原则。

3.参与标的地块的竞拍者不少于1人。若只有1人报名,视为该标的地块以竞拍底价直接中标。若无人报名,视为该标的地块流拍。

4.标的地块发起竞价后,第一轮出价时间为3分钟,第二轮出价时间为2分钟,第三轮出价时间为1分钟,超时未出价者视为弃权。

5.竞拍者须提前了解竞价规则、竞价时间等,做好报名和竞价准备,超时未出价者,视为弃权。

6.租赁面积限额。以户为单位种植经营总面积不超过500亩(包括身份地、流转身份地、经营地)。承租方为农工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的,其租赁经营农用地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000亩(含流转身份地),总面积超过2000亩的,需经农场审核后,报十二师农业农村局备案。

7.竞拍保证金不得代缴、不得以现金的方式缴纳。竞拍人上传支付凭证,团场农林草中心、经发办、连队对竞拍人承包土地总面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拍资格。保证金不得用于冲抵租赁费用。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经营地租赁合同》、缴纳租赁费,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三年内不得参与经营地竞拍。

(二)种植要求

1.承租方须严格按照地块标注的作物类型种植,不得改种其他作物;禁止弃耕抛荒;严禁二次转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按照土地用途生产经营,禁止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得破坏、损毁耕地和农田基础设施,不得擅自进行“非农化”建设。对违反规定的立即无偿收回土地,并追究相关责任,纳入“黑名单”管理,三年内不得参与经营地竞拍。

2.覆膜作物须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或加厚高强度地膜(≥0.015mm)。种植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长效、高残留除草剂。

3.承租方须遵守十二师经营地农业用水的水价及缴纳水资源税等相关规定。

三、竞拍对象范围

1.承租方范围包括本团职工、本团职工子女、社会人员、兵团范围内农业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同等条件下,本团基干民兵、职工、职工子女优先。 2.竞拍人未缴清往年在本团所欠款项的,不得参与竞拍。

四、公告及竞拍安排公告时间:2026年3月10日至3月14日报名时间:2026年3月10日至3月14日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3月10日至3月14日竞拍时间:2026年3月15日公告期间,意向承包主体应及时通过第十二师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e聚农宝”app报名,并缴纳竞拍保证金。如有标的、竞拍保证金缴纳、土地费缴纳等问题,请于公告期内向新疆网商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许建辉18139608150、郑杨17690907960)和222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朱冬霞15026191923、刘壮壮17809948235)咨询。

五、竞拍底价及竞价幅度1.青贮500元/亩,竞价每轮加价以10元的整倍数增加竞价,租赁期限一年。2.园地460元/亩/年,竞价每轮加价以10元的整倍数增加竞价,租赁期限3-5年。3.鱼池600元/亩,竞价每轮加价以10元的整倍数增加竞价,租赁期限一年。4.白地种植除棉花以外的经济作物:经营地面积小于等于10亩500元/亩、经营地面积大于10亩小于等于40亩600元/亩、经营地面积大于40亩800元/亩,竞价每轮加价以10元的整倍数增加竞价,租赁期限一年。

六、保证金及租赁费缴纳

(一)缴纳竞拍保证金:参与竞拍的意向承包主体,需按标的土地费(竞拍底价标准)的30%向“e 聚农宝” 平台指定账户一次性缴纳竞拍保证金,缴纳时须在转账附言中准确备注 “连队+地块 + 竞拍保证金”,未按要求备注或逾期缴纳的,视为无效报名。竞拍保证金不得他人代缴,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

(二)缴纳残膜保证金:中标人需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需按每亩40元向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指定账户足额缴纳残膜回收保证金。中标人到期未足额缴纳残膜回收保证金的,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承包权,由农林草中心、经发办和财政所告知平台按公告扣除其竞拍保证金,并重新进行公开竞拍,纳入“黑名单”管理,三年内不得参与经营地竞拍。

(三)租赁费缴纳:自竞价结果公示后,财政所在3个工作日内为中标人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作为缴费凭据,由中标人根据缴款通知书办理缴款。中标人须在缴款通知书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费用。中标人到期未缴纳经营地费用或未按照催缴通知书足额缴纳费用的,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承包权,由农林草中心、经发办和财政所告知平台按公告扣除其竞拍保证金,并重新进行公开竞拍,纳入“黑名单”管理,三年内不得参与经营地竞拍。

(四)竞拍保证金退还:竞拍保证金由“e 聚农宝” 平台统一收取、专户管理。没有中拍人员的保证金,本次竞拍结束后,由“e 聚农宝” 平台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原路退还(不计利息)。不签订租赁合同的中拍者或未按时缴清租赁费的中拍者,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三年内不得参与经营地竞拍。

(五)残膜保证金退还:待一个种植期满残膜回收经连队验收合格后,残膜保证金(不计利息)全额原路退还。验收不合格的,残膜保证金不予退还,农林草中心用于支付清理残膜费用,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补足,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三年内不得参与经营地竞拍。

七、经营地租赁发包相关规定

(一)中标公示:竞拍结束后,团场将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竞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

(二)合同签订:中标人缴清租赁费与残膜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 “e 聚农宝” APP 与团场签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营性国有农用地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出租方、承租方、出租宗地的位置、范围、面积、用途、租赁期限、租赁价格、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力义务,以及解决纠纷途径。

(三)流拍的经营地:团场将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对本次流拍地块二次线上公开竞拍。连续流拍两次(含两次)的,启动《222 团国有经营性土地特殊地块管理办法》一事一议,并上报团党委常委会议决定。

八、其他事项

(一)意向竞拍人需提前了解地块基本信息,包括地块位置、灌溉条件、施药情况、种植作物类型、往年种植情况等。竞拍地块所涉及的往年费用等事宜,由连队管理委员会监管核实并解决,因竞拍人不了解详细信息导致不能种植或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团场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或补偿。

(二)凡报名参与竞价的竞拍人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认同竞价地块的范围、面积、现状等信息,愿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三)凡参与竞价地块,需满足至少两轮出价后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者。

(四)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竞价会场竞拍人,视为自愿放弃报名地块竞价,并且认可竞拍结果。

(五)中标人若超出限定面积,将取消中标资格,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三年内不得参与经营地竞拍。

(六)三轮竞价结束后,如出现竞价相同的情况,按以下顺序确定中拍者:本场基干民兵、职工、职工子女、先出价者。

附件1.2026年春季竞拍经营地明细表

      2.下载e聚农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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