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20-10-19 18:13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作者:头屯河农场纪委 浏览: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一)受理范围
       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信访举报渠道
       来信,就是通过信件将信访举报材料邮寄到纪检监察机关。
       来访,就是到纪检监察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当面反映问题。
       电话,就是拨打纪检监察系统的12388统一举报电话反映问题。
       网络,就是登录纪检监察机关的举报网站进行举报。
(三)工作流程
       前期准备:来信的消毒、分拣、分送、拆封、装订、盖章;网络举报的下载、导入处理系统等。
       受理登记: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
       办理处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回复反馈: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