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地址:乌鲁木齐市常州街189号
网站管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网络信息中心 联系我们:0991-3781255
网站备案号:新ICP备10002232号 网站标识码:BT12000011 公安备案:66120002000073
您是本网站第位访问者 网站地图
就业相关证件办理
一、《就业创业证》办理:
1.办理条件:
(1)户口是本地,可以办理;
(1)户口是外地,需在农场买房子,交社保,方可办理。
2.所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2份。
(2)2寸照片3张(红、蓝底均可)。
(3).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4)从其他单位失业的,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复印件,2份。
(5)如属于即将从业人员,需提供新单位就业合同或者公司证明,2份。
(6)长期无固定职业的,需在社区填写提供无固定职业证明表盖章,2份。
(7)外地户口需提供在农场辖区内的购房合同复印件或者缴纳兵团社保的复印件各2份。
二、困难认定办理:
1.所需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2份。
(2)就业创业证第三页、第七页复印在一张纸上,2份。
(3)纸质版困难人员认定表,2份。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