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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4 19:12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作者:西山农牧场-管理员 浏览次数:

关于2023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2023年度十二师西山农牧场事务服务中心彩票公益金总规模38.51万元。

一、兵团返还福利彩票公益金9万元

(一)2023年度兵团返还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资金规模:9万元。

支持内容:资金主要支持十二师2023-2024年度西山农牧场社工站服务购买项目。

执行情况:资金已于2023811日,通过《关于拨付兵团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全部下达。20231231日,项目总体执行9万元,执行率100%;截止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支付资金。

(二)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总体目标

使用兵团福利彩票公益金开展2023-2024年度西山农牧场社工站服务购买项目,建设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完善社会服务的空白,有效提升十二师辖区公益服务能力

2.阶段性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兵团党委兵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发〔201913号)《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对绩效目标进行逐层分解、细化后的具体绩效指标如下:

1项目产出目标

数量指标

开展公益项目数量目标,指标值为≦1,实际完成1个,完成率100%

质量指标

彩票公益金项目完成率目标,指标值为≥90%,实际完成95%,完成率100%

彩票公益金到位率目标,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100%,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

项目资金支付及时率目标,指标值为≥95%,实际完成100%

成本指标

无此项指标。

2)项目效益目标

经济效益

无此项指标。

社会效益

提升十二师辖区公益服务能力指标,指标值为显著提升基本完成。

生态效益指标

无此项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开展各类彩票公益金项目指标,指标值为长期坚持目前仍持续开展。

3)相关满意度目标

受益人群满意度目标,指标值为95%,实际完成95%

二、2023兵团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6.51万元(养老院运营补贴)

(一)兵团本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资金规模:6.51万元。

支持内容:资金主要用于公办民营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建设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十二师辖区养老服务水平。

执行情况:资金已于2024831日,通过《关于拨付兵团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全部下达。截止20231231日,项目总体执行6.51万元,执行率100%

(二)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总体目标

2023年支持开展一批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困难群众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在改善保障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有效提高十二师辖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质量。

2.阶段性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兵团党委兵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发〔201913号)《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对绩效目标进行逐层分解、细化后的具体绩效指标如下:

1项目产出目标

数量指标

开展公益项目数量指标,预期指标值为“≥1,实际完成值为1项。

督导、评估社工站数量指标,预期指标值为“≥1,实际完整值为1个。

质量指标

项目资金使用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95%”,实际完整值为100%

全年服务项目完成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85%”,实际完成值为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指标,预期指标值为“2023年底,实际2023年底之前已完成。

成本指标

本年度资金使用总额指标,预期指标值为“≥6.51万元,实际完整值为6.51万元。

2)项目效益目标

经济效益指标

无此项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十二师辖区居民,幸福感指标,预期指标值为显著改善,实际为显著改善十二师辖区居民,幸福感

生态效益指标

无此项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开展各类彩票公益金项目指标,预期指标值为长期有效,实际为长期坚持开展展各类彩票公益金项目

3)相关满意度目标

受益群体满意度指标,预期指标值为“≥99%”,实际完成值为99%

三、2023年度兵团返还彩票公益金23万元

(一)2023年度兵团返还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老年助餐方向)

1.总体情况

资金规模:23万元。

支持内容:资金主要老年人助餐改造项目,用于建设老年服务项目体系,进一步提升十二师辖区老年服务项目服务水平。

执行情况:资金已于2024131日,通过《关于分配2023年返还师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全部下达。截止20246月,项目总体执行0万元,执行率0%

(二)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阶段性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兵团党委兵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发〔201913号)、《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对绩效目标进行逐层分解、细化后的具体绩效指标如下:

1项目产出目标

数量指标

实施民政养老领域项目指标,预期指标值为“=1,实际完成值为1个。

质量指标

项目总体完成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90%”,实际完成值为50%

时效指标

项目资金支付及时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90%”,实际完整值为1000%

成本指标

累计支付项目资金指标,预期指标值为“≤23万元,实际完成值为0万元。

2)项目效益目标

经济效益指标

无此项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十二师辖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指标,预期指标值为显著,实际完整为显著提升十二师辖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

生态效益指标

无此项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开展各类彩票公益金项目指标,预期指标值为长期坚持,实际完成为长期开展各类彩票公益金项目

3)相关满意度目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指标,预期指标值为“≥90%”,实际完整值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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