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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2023年度十二师西山农牧场事务服务中心彩票公益金总规模38.51万元。
一、兵团返还福利彩票公益金9万元
(一)2023年度兵团返还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资金规模:9万元。
支持内容:资金主要支持十二师2023-2024年度西山农牧场社工站服务购买项目。
执行情况:资金已于2023年8月11日,通过《关于拨付兵团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全部下达。2023年12月31日,项目总体执行9万元,执行率100%;截止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支付资金。
1.总体目标
使用兵团福利彩票公益金开展2023-2024年度西山农牧场社工站服务购买项目,建设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完善社会服务的空白,有效提升十二师辖区公益服务能力。
2.阶段性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兵团党委兵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发〔2019〕13号)《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对绩效目标进行逐层分解、细化后的具体绩效指标如下:
(1)项目产出目标
①数量指标
“开展公益项目数量”目标,指标值为≦1个,实际完成1个,完成率100%。
②质量指标
“彩票公益金项目完成率”目标,指标值为≥90%,实际完成95%,完成率100%。
“彩票公益金到位率”目标,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100%,完成率100%。
③时效指标
“项目资金支付及时率”目标,指标值为≥95%,实际完成100%。
④成本指标
无此项指标。
(2)项目效益目标
①经济效益
无此项指标。
②社会效益
“提升十二师辖区公益服务能力”指标,指标值为显著提升,基本完成。
③生态效益指标
无此项指标。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
“开展各类彩票公益金项目”指标,指标值为长期坚持,目前仍持续开展。
(3)相关满意度目标
“受益人群满意度”目标,指标值为≥95%,实际完成95%。
二、2023兵团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6.51万元(养老院运营补贴)
(一)兵团本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资金规模:6.51万元。
支持内容:资金主要用于公办民营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建设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十二师辖区养老服务水平。
执行情况:资金已于2024年8月31日,通过《关于拨付兵团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全部下达。截止2023年12月31日,项目总体执行6.51万元,执行率100%。
(二)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总体目标
2023年支持开展一批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困难群众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在改善保障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有效提高十二师辖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质量。
2.阶段性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兵团党委兵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发〔2019〕13号)《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对绩效目标进行逐层分解、细化后的具体绩效指标如下:
(1)项目产出目标
①数量指标
“开展公益项目数量”指标,预期指标值为“≥1项”,实际完成值为1项。
“督导、评估社工站数量”指标,预期指标值为“≥1个”,实际完整值为1个。
②质量指标
“项目资金使用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95%”,实际完整值为100%。
“全年服务项目完成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85%”,实际完成值为100%。
③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指标,预期指标值为“2023年底”,实际2023年底之前已完成。
④成本指标
“本年度资金使用总额”指标,预期指标值为“≥6.51万元”,实际完整值为6.51万元。
(2)项目效益目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
无此项指标。
②社会效益指标
“十二师辖区居民,幸福感”指标,预期指标值为“显著改善”,实际为显著改善十二师辖区居民,幸福感。
③生态效益指标
无此项指标。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
“开展各类彩票公益金项目”指标,预期指标值为“长期有效”,实际为长期坚持开展展各类彩票公益金项目。
(3)相关满意度目标
“受益群体满意度”指标,预期指标值为“≥99%”,实际完成值为99%。
三、2023年度兵团返还彩票公益金23万元
(一)2023年度兵团返还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老年助餐方向)
1.总体情况
资金规模:23万元。
支持内容:资金主要老年人助餐改造项目,用于建设老年服务项目体系,进一步提升十二师辖区老年服务项目服务水平。
执行情况:资金已于2024年1月31日,通过《关于分配2023年返还师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全部下达。截止2024年6月,项目总体执行0万元,执行率0%
(二)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阶段性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兵团党委兵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发〔2019〕13号)、《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对绩效目标进行逐层分解、细化后的具体绩效指标如下:
(1)项目产出目标
①数量指标
“实施民政养老领域项目”指标,预期指标值为“=1个”,实际完成值为1个。
②质量指标
“项目总体完成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90%”,实际完成值为50%。
③时效指标
“项目资金支付及时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90%”,实际完整值为1000%。
④成本指标
“累计支付项目资金”指标,预期指标值为“≤23万元”,实际完成值为0万元。
(2)项目效益目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
无此项指标。
②社会效益指标
“十二师辖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指标,预期指标值为“显著”,实际完整为显著提升十二师辖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
③生态效益指标
无此项指标。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
“开展各类彩票公益金项目”指标,预期指标值为“长期坚持”,实际完成为长期开展各类彩票公益金项目。
(3)相关满意度目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指标,预期指标值为“≥90%”,实际完整值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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