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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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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人 | |
| 信件标题 | 投诉十二师辖区内旅行社与玉器店强制购物、限制人身自由、无票无证书、要求全额退款。 |
| 提交时间 | 2026-07-26 |
| 信件内容 | 本人于2026年7月21日在新疆兵团十二师辖区玉器店旅游期间,遭遇玉器店店员与导游轮番强制套镯、长时间限制人身自由、胁迫购物,被迫购买和田玉商品共计10000元。商家未提供小票,拒绝开具正规发票、未提供质检证书,存在价格虚高、货不对板、涉嫌欺诈。
本人已向96359兵团文旅、12315市监、税务部门同步举报。参考2025年6月十二师华疆玉都异地投诉全额退款案例,本人情况更严重,要求全额退款,并请依法查处商家违规行为。本人是报的旅行社,是导游带我们进这个玉器店的。旅行社是:新疆中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玉器店是:中石玉器城/中和(新疆)玉器销售有限公司。导游名字:肖子法。备注:旅行社电话一直打不通,导游电话:18082887228
本人联系方式:15167626911
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玉石照片、维权录音、通话录音等证据已留存,同团游客也愿意为当时情况作证,可随时提交。 |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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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部门 | 信息中心 |
| 回复时间 | 2026-08-06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及第七十条和《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十条等法律依据,经十二师文旅局协调处置,玉器店完成退货退款达成和解,扣除手镯加工费共计退费9500元。 感谢您对十二师政务网站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