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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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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
信件标题 | 病重无人租房、廉租房不批,无路可走 |
提交时间 | 2014-09-25 |
信件内容 | 脑梗死后遗症期二、 冠状动脉性心脏病四、 前列腺增生症特别是脑梗死后遗症造成本人严重瘫痪,大小便失禁,意识混乱,以致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治疗以上疾病使我欠下债务近20万元,为还清债务,我在农场搬迁过程中只兑换一套住房,将其余面积兑换成现金还债。我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今年44岁,因无住房一直未能完婚;小儿子今年33岁,婚期也是从30岁拖到33岁,为了婚事能顺利举行,我将唯有的这套住房分给小儿子居住才得以完婚。同时,在近1年当中我、老伴和大儿子考虑租房居住,却在租房过程中一直遭到房主嫌弃与拒绝,原因有三点:一、 本人年近73岁,又处于病危期,房主唯恐我在房屋租住期间死亡,给其造成重大影响,这也是一直租不上房屋的主要原因。三、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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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部门 | 信息中心 |
回复时间 | 2014-09-25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核实,具体如下:
一、马志仁房屋置换情况及使用情况 2013年5月,马志仁将六连的房屋置换了一套113.43平米的楼房,剩余80平米直接领取补偿金198472.10元。2013年9月,马志仁将置换的房屋让给了小儿子马雷结婚使用,2014年4月至今,马志仁夫妇及大儿子在美食一条街租房居住。 另查,2000年5月,马志仁在原三坪农场十一队申请划拨336平米宅基地一处,并建造砖混结构3层楼房约1100平米(未完工,他们曾在一层居住。 三、解决的情况 方案一:连队帮助他们联系出租房屋,由马志仁自行负担相关费用。从去年12月至今年4月,农场及六连在保障房小区联系了几家出租楼房,每月租金在500元左右,加上其他费用,一年约10000元左右。因马志仁夫妇不愿意承担租金,不同意这项方案。农场又在多层住宅小区给他们联系了2处房屋,他们又以上下楼不方便为由拒绝,仍要求给他们解决免费住房。 方案二:考虑到他的实际困难,年初,农场和连队通过捐款等形式协调资金5000元,用于解决其部分租房费用,但马志仁夫妇仍不同意,致使问题无法解决。 今年9月29日,在三坪场答复马志仁上访诉求的同时,马志仁夫妇又拿出他房屋分户的证明,以此说明六连的房屋是2007年儿子马锋和马雷继承他爷爷马福(马志仁父亲)的遗产,马志仁在六连并没有房屋。但从农场土地分局查到,马志仁在西站有一处宅基地,已经建起了三层的楼房,按照农场的公租房申请条件,不符合享受公租房的条件,因此,提出要求解决公租房(免费住房)的请求,按照政策规定无法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