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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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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
信件标题 | 一手房主找不到,办不下来土地证 |
提交时间 | 2014-10-09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师长领导,我是不得已才给您写信,实在不知道怎么解决问题,希望您指点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我来乌鲁木齐打工十多年,想在乌鲁木齐有个自己的家,于2013年8月份,通过中介,倾尽所有积蓄,买了通嘉二期的一套房子,当时原房主只有房产证,土地证说是他没有办,让我把房产证过户后,拿房产证去办土地证,是很容易的,中介在一旁也说,这都很好办,不用我操心,他会带我去办好的,,我信以为真,就这样房子买了下来,后来房产证办下来了,我到养禽场土地科办土地证,才知道我根本就办不了土地证,因为原房主是二手,房子到我手,我是三手房主,这套房子原始一手房主压根就没有办理土地证,就买给二手,二手房主也没有办,我现在要办土地证,必须一手房主夫妻双方出面,拿她当时买房的发票和税票,办出一手的土地证,再过户到二手,二手再过户到我名下,我和二手房主交涉,让他去找一手房主,二手房主说他打一手房主的电话,一手房主总是不接,找不到一手房主,让我找中介,中介说没有想到兵团的土地政策和乌市的政策不一样,我手上有一手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她当时买这个房子的发票和税票,中介说有这些材料要是在乌市,就可以办下来,现在他也没有办法,办不了土地证,我心里很不踏实,我想起诉中介,又不知道会是什么结果,如今一年过去了,恐怕二手房主也不一定能联系上,他们都拿到钱走人了,谁还去理会我的土地证的事,我的土地证永远就办不了,难道我这套房子永远就没有土地证了吗,我想国家应该有解决问题的办法,恳请师领导能看到我的信,能帮我想想办法。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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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部门 | 信息中心 |
回复时间 | 2014-10-09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核实,具体如下:
就此类问题,根据师国土资源局规定,按如下方式办理:商品房在未办理初始《国有土地使用证》,就进行多次转让的,由土地登记申请人提交房产局出具的房产档案(第一手房主:原房产证、商品房购房合同以及相关税费票据;第二、三手房主:原房产证、房产交易协议以及相关税费票据),在师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予以30日公示,无异议的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师局处理此类问题政策与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一致。 可根据上述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到104团养禽场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