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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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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农民工工资到哪去要 |
提交时间 | 2015-01-22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师长:我是一名来新疆打工的农民工,我在咱们12师的西山煤矿从事挖煤工作,我今年9月份来的,听说新疆的煤矿需要我们这样的挖煤工人,我们就来到西山煤矿,当时约定没有月底结算,我们干了3个月,矿上的领导一分钱都没有支付给我们,现在我们想回家,我们找矿上的领导讨要工资,矿上说我们的钱,今年不要想了,如果想要等到明年我们矿上盈利的时间在说。师长,我们是农民工,矿上不支付给我们工资我们指望什么生活呢?我们到12师的劳动局去了,他们说让我们等,我们一等就是一个多星期,没有什么消息。现在我们十几个人,只有在乌鲁木齐打一些小零工,挣一些基本的生活费,我们现在生活都有困难,更不要说回家过春节了。在万般无奈之下我们才向师长反映我们的情况,望领导给予解决我们的工资问题。 农民工 李修起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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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部门 | 信息中心 |
回复时间 | 2015-01-22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您的信件已收到,我们已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回复如下: 李修喜,江苏沛县人氏,2012年6月由兖矿新陆公司从山西朔州国强煤矿招收至白土窑煤矿采煤队工作。2015年1月15日李修喜等六人停工索要11月-12月工资,经矿协调未果,1月21日上述六人到师劳动局上访,矿派人再次沟通协调将当事人带回,1月23日该六人继续到师劳动局上访,经矿领导劝说离开。 对信件反映情况与事实部分不符。白土窑煤矿员工工资已发放到10月,11月份工资需要进行资金审核,并统一发放至员工工资卡中,李修喜等六人1月15日在未告知矿上的情况下擅自离职,违反矿上有关工作纪律的规定,不符合辞职清算程序,工资本应随其他员工统一造册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 白土窑煤矿项目开发建设由新疆昌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昌平矿业)与山东兖矿新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陆公司)合作。在合作过程中,由新陆公司全额投资并负责对白土窑煤矿的项目建设,由于兖矿新陆公司资金问题,造成部分工人11月以后工资未发,自发生以上投诉事件以来,昌平矿业反复对兖矿进行督促协调,1月29日,经昌平矿业公司积极协调,兖矿新陆公司已将上述六人工资发放完毕,1月30日,李修喜等六人已离矿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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