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网站支持IPv6

网站无障碍

关怀版

我要写信

当前位置: 首页>> 领导信箱

信件内容
提交人
信件标题     222团场户口问题
提交时间     2015-08-24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父亲刘志英,在222团7连务农已经二十多年,户口也调至222团,现如今我父亲病重在2014年8月在兵团医院做了胃癌切除手术,现在需要子女到身边照顾。现在我一家三个人户口不能调孩子将来上学就有些问题。去222团派出所申请户口调动手续后给我回复是十二师不批准。我就想知道是什么原因我户口不能调至222团。去年我父亲有病时咨询过团派出所回复是在团部购买住房就可以调户口,现在我购买的住房在唐坊小区7栋2单元402.又去申请调动户口回复是不能办理了。我户口调至222团还需要什么条件。本人在新疆天山天池富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工作。交社保两年多。
回复内容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回复部门      信息中心
回复时间     2015-08-24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我们已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回复如下:

办理户口转入的相关规定既:投靠父母,必须是小于26岁并且未婚,您所反映的事不符合此规定。

满意度调查
1、信件是否及时处理
2、办理意见是否满意
信件编码:
查询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