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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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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天恒基房产刘小春,张惠兰不作为 |
提交时间 | 2015-10-22 |
信件内容 | 我与2014年元月购买了天恒基房产位于三坪农场的一套商品住房,由于自己的原因不慎将购房合同原件丢失,需找天恒基房产公司补办,由此发生了一系列让人匪夷所思,不可理喻的事件。首先当我们找到该公司销售部的张惠兰,她答复为报纸上登一个遗失声明,凭该报纸就可以补办,等我拿着登有遗失声明的报纸来找她(得考虑张惠兰的时间,她只有今天上午有时间,我们不敢耽误,生怕再出岔子),张惠兰以登报内容不合格,不予办理,问她要准确的内容她说:不知道,没有!万般无奈下我打了该公司刘小春书记的电话,他接后直接一句:哪个牲口王八蛋把我的电话给了你们,东西是你们自己丢的,给你们补办是给你们面子。试问这样的不作为,刁难业主行为合适吗,我整整等了一天没有得到丝毫答复,后来干脆不接电话.我要补办个购房合同就这么难吗?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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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部门 | 信息中心 |
回复时间 | 2015-10-22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据天恒房产公司反馈,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解决,感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