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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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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
信件标题 | 新河湾国际社区欺诈消费者 |
提交时间 | 2015-12-02 |
信件内容 | 本人于2015年10月25日购买了新疆绿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旗下楼盘,位于沙依巴克区西泉街1050号附1号新河湾国际社区一期的房子,并且支付50%的购房款,剩下的50%走的公积金按揭,并且缴纳了全额契税和全额房屋维修金,本人在10月26日去金城担保也办理贷款担保业务,也已经缴纳担保费,去水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提交和办理完了各项手续。现在就等新疆绿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把我买的房子去做抵押,完了金城担保和公积金管理中心才能进行接下来的程序放贷款。可是现在已经过去一个多月,新疆绿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仍然没有给我办理房屋抵押,导致现在放不了贷款(所有程序和手续都已经齐全,就等新疆绿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押房屋),就一直这样拉锯着,多次给职业顾问打电话永远答复就是他说和他没关系是公司的事情,让我等电话。一个多月了什么电话都没等来,商品房预售合同上约定的2015年11月29日付清剩下的50%房款,就是因为新疆绿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迟迟不给我买的房子去做抵押,导致不能在约定日期公积金贷款剩下50%。并不是我的责任和原因造成的。请问现在该怎么处理?是否能申请退款退房么?或者直接起诉新疆绿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回我50%首付218789元,契税6536.84元,维修基金8715.78元,产权分户图10元,预告登记费80元,权属登记费80元还有金城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保费1580元。一共合计235791.32元。 n 我询问过红山问政,红山问政说新河湾管辖属于农十二师,所以向十二师领导投诉,求青天领导为民伸冤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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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部门 | 信息中心 |
回复时间 | 2015-12-02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来信,请联系十二师房管局0991—7550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