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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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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
信件标题 | 新天润三期(蓝郡)物业公司不提供供水服务 |
提交时间 | 2015-12-16 |
信件内容 | 我是新天润小区三期的一名住户,由于没有缴纳2015年的物业费,家中于2015年12月15日19:30分左右家中突然断水,水卡于一周前查询剩余26方水,几天后突然停水情况蹊跷,联系物业公司后当晚物业值班经理过来查看水表后,表明是水卡和水表的问题需要物业公司的客服部重置水卡,且当晚于物业公司的三期项目经理张经理沟通后,张经理答应第二天早上派人处理,当晚停水一晚。第二天一上班本人就到物业服务部去处理结果被告知不交物业费不予以处理,直至现在家中仍处于停水状态,本人并非恶意欠费,也多次与物业公司沟通讲明情况还是得不到物业公司的理解,并且以这种极端的方式对待业主,让人无法理解。根据相关法律,物业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业主断水断电,水、电是业主直接于供水供电部门签署的合同,并且是预付费形式,由于该小区属于十二师管辖范围,本人只能向政府求助,希望政府能体谅民生,谢谢。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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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部门 | 信息中心 |
回复时间 | 2015-12-16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我们已核实您反映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兹有新天润三期40-4-501室租户因水表故障,于15日晚家中突然停水,但因您2015年物业费未交,前期物业公司也对您进行了多次催缴。因此您误认为是物业因未缴纳物业费而进行了断水处理。物业公司于16日派工程师傅进行查看,初步判断为水表故障,需要更换水表。但当时因没有备用水表,便告知等新水表到了再给予更换。但您对物业误解较深,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复投诉,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后要求物业及时进行处理。物业公司工程师傅再次检查水表,并将水表进行拆卸,最后发现因水表接头堵塞造成,随即进行了维修清理,安装好后水表现正常使用。您对物业进行了道歉,向物管办撤销投诉处理,同时也表示理解物业公司,并承诺月底前缴纳物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