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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提交人
信件标题     关于房屋漏水问题
提交时间     2016-03-05
信件内容
    政委您好:     百忙之中因为这点小事打扰您了!我是西山西城嘉苑小区2号楼2单元601的住户,房子是2010年买的,当年入住后第二年开始房顶就有漏水现象,所以每年给西城物业反应每年简单维修,但是不知怎么,越修越严重,到2014年,已经从公共楼道开始向家里渗水,家里房顶的墙皮都已经掉了。2015年我们又反映了问题,一开始物业说是过了5年的质保期,但我们反映这是公共区域渗水至我家的,物业说等天热再说。我是一名军人,在家的日子原本就少,家里的各项事务家属打理的多一点,之所以给政委写信,确实是渗漏的严重。   请政委过问相关单位,为什么每年修每年漏,越来越严重,五年的质保期针对的个人屋顶,但公共区域渗水至住户家中,是否该由物业负责修理,住户家中由于公共区域渗水导致的墙皮脱落物业亦或是房屋开发商是否给予维修。  
回复内容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回复部门      信息中心
回复时间     2016-03-05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我们已核实您反映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根据业主买房时由德源房产公司给业主发放的“乌鲁木齐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附表:保修内容与保修期,第三列(屋面防水5年),在5年内屋面漏水都有房产公司负责维修。在此之前,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已及时联系房产公司售后部进行了维修。

西城嘉苑小区2号楼2单元601室房屋带有复式楼,可以直接出入楼顶平台,在购房时房产公司与您约定,对直接连通的(露台、屋顶平台)享有使用权,在使用过程中由业主承担屋顶平台的管理、养护、维修等责任。根据“乌鲁木齐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屋顶为业主依据合同约定单独使用的,由受益人自行承担。本着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601室业主屋顶漏水由此业主自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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