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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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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房顶被楼上泡坏物业不作为!!! |
提交时间 | 2016-04-01 |
信件内容 | 我是头屯河农场同和幸福城一期A2一单元402的业主,2016年春节前几天我家房子发现餐厅楼板上有被水浸泡的痕迹,我们找楼上理论,楼上的人态度不好说和他们没关系,然后我们找到物业工作人员,物业工作人员说我家房子被泡的痕迹已经干了,他们也不知道是不是楼上泡的。物业说年前工作人员回家过年了,等过年后工作人员来了再确定,或者我们直接找法院解决问题。我们等到过年后,没有工作人员上访,我们又到物业去说明情况,找了好几次都是他们领导马主任不在没法解决。我就想说物业公司知道收物业费和暖气费,难道他们就没有责任给我家解决房子漏水的问题?收钱的时候比谁都急,一到解决问题就便秘,甩手说找法院,那要物业是干什么的!无业人员业务水平不达标,就连看下房子漏水原因都找不出来,要他们有什么用,赶快回家抱孩子去吧!!!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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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部门 | 信息中心 |
回复时间 | 2016-04-01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我们已核实您反映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