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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提交人
信件标题     西山四道岔往桃源九点阳光方向的道路上积雪一个冬天无人清理
提交时间     2017-02-13
信件内容
    西山四道岔往桃源九点阳光方向的积雪一个冬天无人清理,积雪堆积已经占据了两条机动车道,晚上又没有路灯,对面车辆大灯照过来,看不清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撞上去,反映过多次没有得到解决,只能求助于您了。
回复内容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回复部门      信息中心
回复时间     2017-02-13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按照《乌鲁木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章城市卫生管理中第十五条规定:“(一)街、巷道由所在区和街道办事处组织的保洁队伍清扫保洁。(二)实行自主管理的居民住宅区、单位院落,由管理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其他居民住宅区,由街道保洁队伍负责清扫保洁”。104团行政区划隶属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山路西山西街到乌奎高速连接线路段主次干道的环境卫生应该由管理主体沙区政府负责组织清扫保洁。104团多次与沙区人民政府沟通联系。目前,正在积极协调解决西山路环境卫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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