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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提交人
信件标题     芳婷物业公司
提交时间     2016-12-12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物业公司三级资质要具备的一些条件:n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n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n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请问芳婷物业公司是否具备有资质的人员10人?请将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公布于众,谢谢!!!
回复内容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回复部门      信息中心
回复时间     2016-12-12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接到此问题的再次投诉后,国资(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目前已要求挂钩芳婷公司分管领导督促芳婷公司按要求推进业主委员会成立,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企业签订服务合同,进一步规范操作,完善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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