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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提交人
信件标题     紫金城违规收物业费能耗费
提交时间     2016-10-19
信件内容
    管理我们的紫瑞园的意祥物业,在收取1.1的物业管理费时,违反国家政策,又收取0.36元的所谓能耗费,据他们自己说,收0.36的能耗费,是怕收的1.1元的物业管理费不够而加收的。请领导查禁这种乱收费行为。
回复内容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回复部门      信息中心
回复时间     2016-10-19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据了解,物业费收取标准1.10/平方米,是依据关于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乌发改医价[2015]1108号)(201611日起开始执行,试行期一年)。公共能耗费是供暖动力设备发生的能源费用、运行维护费用应计入其供应价格中,不计入物业服务成本。因紫金城小区的楼道公共部位设计采用的是发热电缆进行取暖,防止水管结冰、冻裂,故所产生费用应由全体业主合理平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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