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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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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三坪农场苗木赔偿问题 |
提交时间 | 2016-10-09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农十二师领导: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为我们农场职工排忧解难。 我于2016年4月29日向领导反映的苗木赔偿问题,2016年5月11日我的父亲接到了三坪农场厂长的电话:要求其尽快到厂部签订协议,并暗示其不要犹豫,到时候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父亲是个忠厚老实之人,本想与家人商榷再行定夺,可是厂长逼得很紧,接完电话父亲就赶过去签协议。家人得知该消息后气愤不已,我们完全无法接受这个有失公平的协议(赔偿金额12万元),赔偿款未取得。随后我们立即委托评估公司对苗木进行了专业估价,初评价约30万元,目前已拿到正式评估报告。 按照民航局工作人员的表述,当时他们是将导航台周边的农作物都进行了赔偿,包括我当时种植的玉米、紫穗槐,我一再要求农场出示民航局赔偿文件或者国家赔偿标准文件,缺迟迟没有结果,如果中间没有猫腻,为什么农场不肯将文件公布于众呢。 我恳请师领导高度重视三坪农场这种侵害职工权益的行为,我们作为弱势群体,只是希望得到该有的赔偿,多一分也不要,少一分也不行。再次恳请领导替我们伸张正义,维护职工权益,不要借着赔偿的名义坑老百姓的血汗钱。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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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部门 | 信息中心 |
回复时间 | 2016-10-09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回复如下: 民航新疆空中交通管理局在三坪农场十连设置了导航台,1999年,由乌鲁木齐市土地管理局发放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确定民航局在十连所占土地面积为898亩。这些年,十连对该块土地进行了管理,平整土地、栽种树木,修建林带、渠道及道路等等。 2015年秋季,民航新疆空中交通管理局决定收回该块土地,并委托新疆宏基伟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三坪农场商谈土地收回事宜。后双方达成补偿协议,由民航局对应季作物及地上附着物补偿170万元。土地收回后,任何人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对土地使用进行干扰、阻碍。 据了解,5月11日,连队与你的父亲达成初步补偿协议,给予补偿树苗90000元(每株3元,共30000株),补偿人工和水费30000元,合计120000元,该协议也签字认可,并表示该行为是代表其家人和亲属作出的,今后再发生任何纠纷和问题都与农场和连队无关,均由其个人承担。 6月27日,你的父亲与征收办、连队签订了《导航台苗木补偿协议》,再次明确由征收办补偿12万元,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单位和导航台提出补偿诉求,一切后果自负。当日,从农场领取了12万元补偿款。 如果对已生效的协议不满意,建议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