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信件内容 | |
---|---|
提交人 | |
信件标题 | 通嘉居民楼小饭桌 |
提交时间 | 2016-10-28 |
信件内容 | 本人投诉已很长时间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 1,我们不同意楼上开小饭桌(就是饭馆); 2,多次去社区及相关单位投诉,以各种理由推诿,做为住户想问下为什么与我们一个栏杆之隔的通嘉4期一个小饭桌在2016年年前就取缔了?而这家开了有4年以上,你们为什么这样做啊? 3,新疆提倡和谐社会,楼上有违法行为,我们首先找了物业协调,结果楼上愈演愈烈,我家有病人躺了大半年,他们闹了大半年,我家老人住个院就万二八千的,想问下社区及相关领导您们办事请公平可以吗? 4,最后如果你社区和相关领导就是要偏袒这个违法行为,请让这个小饭馆到其他地方继续可以吗?(实在对不起,这个单元的地形再好、你们把周围小饭桌都赶走我们也不同意开设) 5,如果您非说您不能执行相关政策,请开具取缔证明张贴在明显位置,请告知执法单位停止楼上行为,不要再偏袒这种行为了,如果这家真像您们说的那样他就没有这么大精力干这事儿了,谢谢 |
回复内容 | |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部门 | 信息中心 |
回复时间 | 2016-10-28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 据了解,该房属出租房。房东于2013年7月5日将该房屋出租后开办了家庭小饭桌。因存在扰民现象,通嘉社区从2014年开始多次协调、劝离,一直到2015年9月才停止了家庭小饭桌的经营。但从2016年7月又开始开办家庭小饭桌。9月中旬,通嘉社区联合相关单位前去检查,要求其停止开办家庭小饭桌,租住人以家庭生活困难、丈夫患有尿毒症需要看病为由一直没有停办。通嘉社区工作人员也与房东进行谈话,限期终止该房出租,尽快取缔该住房的小饭桌。如房东不积极配合,一〇四团相关部门将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清除。 感谢您对十二师政务网站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