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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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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
信件标题 | 95年之后的可以补交养老金是不是真的? |
提交时间 | 2016-09-03 |
信件内容 | 我父亲是二二二团职工,我母亲说222团里劳资科有文件说95年以后的职工家属可以补够15年的养老金,退休之后可以领基本退休金。我想咨询下有没有这个政策?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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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部门 | 信息中心 |
回复时间 | 2016-09-03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兵人社发〔2015〕65号文)第三条规定,“《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曾与各类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其他城镇劳动者,本人自愿要求补缴工作期间养老保险费的,可按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政策进行补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的,从《劳动法》实施之日(1995年1月1日)起补缴;《劳动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从参加工作之月起补费。补缴基数为历年自治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目前已审核并同意缴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按国家退休有关政策,到十二师就业服务中心办理申请领取养老金待遇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