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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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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
信件标题 | 新疆信源浮法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烟气超标排放严重违法事件 |
提交时间 | 2017-01-08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鲁政委: 本兵团所辖企业环保严重违法,特此投诉。新疆信源浮法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自2013年投产,从事普通平板玻璃生产,目前24小时开工生产,生产时排放NOx,SO2,烟尘,(1)该厂无任何烟气处理设施,烟气直排,其中NOx排放指标2100mg/m3(排放标准700mg/m3)严重超标排放,SO2排放指标600mg/m3(排放标准400mg/m3)超标排放,烟尘排放指标100mg/m3(排放标准50mg/m3)超标排放;(2)该厂无烟气在线监测设施,烟气长期超标排放环境违法行为属长期处于失控状态;(3)该厂无法通过环评验收擅自投产,并3年来一直24小时正常生产,为当地环境污染带来严重影响。全国都在严格环保执法的背景下,望鲁政委也能做好及时安排查实,并严格依法处理!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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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部门 | 信息中心 |
回复时间 | 2017-01-08 |
回复内容 | 经查该公司氮氧化物、烟尘超标排放,相关单位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一个月内整改超标排放违法行为,目前企业正在整改过程中。 感谢您对十二师政务网站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