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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控告教育局朱局长不让特岗教师生孩子
提交时间     201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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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师教育局朱局长不让特岗教师生孩子  尊敬的十二师领导: 我叫沙西叶,是2013年经兵团特岗教师招聘到三坪学校的一名特岗教师。 2014年9月22日-2015年1月23日因妊娠,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经何占强校长签字批准,休产假计125天。 现在我三年特岗服务期将满。学校校长何占强口头告知我,按照师教育局朱局长口头约定:“因我产假125天不在服务岗位,无法考核,不能转编成为正式教师,建议我参加其他考试或另寻出路”。 同时,何占强通过育龄妇女会议的形式多次威逼利诱我。“威逼”指的是师教育局朱局长定的土政策,即不让育龄特岗教师生孩子,特岗教师生完孩子就不转正,理由是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可以双向选择,但是学校选择不继续聘用的就是“不听话”生了孩子的何晓梅和现在的沙西叶,还有把怀孕的马玉莲、何霞等多人逼迫辞职;学校选择的就是“听话”在怀孕后遵守“退政策”主动堕胎的,比如多次堕胎至今未孕的贺婷婷、周子涵还有张淑华书记昨天亲口给我们讲述的堕胎三次的张玉环等人。 当然,特岗教师生孩子必须到转正后再“排队”,其他教师也可以生孩子但之前要向学校报告,学校进行所谓的“统筹考虑”后给你排队,限定你在某学期的两个月必须怀孕,作为校长不关心教学的事情,整天在想尽心思管人家生娃娃,试问你作为局长就可以限定某个生命那天能够孕育吗,真是令人啼笑皆非,贻笑大方。 所谓“利诱”是指自从我怀孕后,何占强校长等多次找我私下谈话,让我保持清醒,理智选择,为自己将来慎重考虑,即让我深深地陷入保护生命和选择工作的两难境地。但是每次说完后为保全自己加一句“生孩子是你的权利啊,我并没有明确要求你堕胎啊”来避责(直到7月4日何占强校长还是没有明确说出辞聘的理由,只说“你我都清楚,因为你个人原因,我们多次谈过,师教育局朱局长在分配你们的会上就宣布郭政策”(有录音为证),没有一点担当、也自觉违法乱纪、伤天害理、泯灭人性、反人类的何占强校长现在他不敢直接说出因为我生孩子而辞聘我)。 在私下谈话没有动摇我的情况下,就在各种会议和场合羞辱我不遵守学校的“土政策”将不会有好结果,并多次以我的事例作为“反面教材”对其他女特岗教师进行思想教育和威逼利诱。 何占强假以组织的名义,对处于弱势群体的我进行了各种威逼利诱的手段未果后,便在2016年7月4日,无缘无故,无凭无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突然在学校放假大会上宣布我辞职了。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一是假借组织名义,宣布后立即形成舆论氛围,让全校教职工以为我找到其他工作而辞职了。二是卸磨杀驴,孩子已经放假了,学校7月份就可以不用你了,也就不给你发工资了。三是放假后你来学校找我就找不到了。 对师教育局朱局长因我妊娠按法定休产假不予我转编的行为,不合如下法律规定: 一是不符合合同法,违反协议。我签订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内容,协议没有“间断服务不予考核或不予转变”的条款; 二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第二十六条“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等法律条款; 三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等法律条款。 四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特向组织和领导控诉师教育局朱局长,请求领导及相关部门维护法律尊严,对十二师三坪学校校长师教育局朱局长的违法违纪乱作为行为予以制止。 辩证地看待此事,抛开不让特岗教师生孩子的法律依据,从人性角度我就不在此进行控诉了,我相信组织、领导自己心里会掂量这种泯灭人性、残暴无情、违反人伦、伤天害理、反人类、无人情味的做法的。 另外,请组织调查和领导思考,十二师三坪学校年年在招特岗教师,2013年招5人,目前已辞职3人;年年招人,年年多半特岗辞职。本学期就有近来招聘的老师已有7人辞职。三坪地处十二师,条件总比南疆好吧,这是不是说明师教育局朱局长的工作方法和管理手段有问题呢?(当然需要组织调查后才能定论),但基层团场教育事业和孩子的未来发展能容得下这样的校长吗?让我们扣问良心吧! 以上控诉如有不妥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请求组织和领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调查此事,并请求组织将此事调查结果和我的控诉信一并公开,以确保事情真相在阳光下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合理合法的得到解决。我将会按照法定程序继续维权。   十二师十二师学校教师沙西叶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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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已处理
回复部门      信息中心
回复时间     201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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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徐江同志在特岗教师上岗见面会上,向全体特岗教

师传达了兵团对特岗教师管理的相关政策,其中,对特岗教师必须连续服务三年考核合格才能予以纳编进行了说明。

    二、三坪农场学校对沙西叶的处理情况说明中所列举的

特岗教师沙西叶于2014922日——2015125日请假,本学期未任课,无法进行考核属实,按照特岗教师应连续3年考核合格方可纳编的原则,在双方有权双向选择的情况下,师教育局尊重三坪农场学校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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