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网站支持IPv6

网站无障碍

关怀版

我要写信

当前位置: 首页>> 领导信箱

信件内容
提交人
信件标题     在兵团工作不允许干副业吗?
提交时间     2017-08-14
信件内容
    不知道您会不会看这个内容,事情是这样的,我有个朋友在兵团工作,想要在微信开一个小店增加收入,却被告知这是不允许的。说是不让干副业。具体情况我也不是很了解,总之就是不让干这么一件事。我就想问一下这样的事情能不能做,如果不能那就不做了,如果能那这又是什么原因会有人说不让做。
回复内容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回复部门      信息中心
回复时间     2017-08-14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公务员法明文规定禁止公务员参与经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章 惩 戒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满意度调查
1、信件是否及时处理
2、办理意见是否满意
信件编码:
查询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