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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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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人 | |
| 信件标题 | 物业强权收费,无视法律法规 |
| 提交时间 | 2018-06-08 |
| 信件内容 | 五一农场C区是征迁安置保障房,物业公司是天宇物业,养了大批闲人,,至今无业主委员会,近期物业公司通知收停车费,根据法律规定,小区空地属于业主,收费必须经大部分业主同意,更何况这里不是商品房小区,是原各生产队居民征迁安置保障房,有什么权权收费,是否经过发改委和物价局同意,更没有经过投票表决,简直是土匪行径,物业是国有企业,但不是政府,凭什么用行政命令收费,置法律于何地,物权法,物业法,都是摆设吗? |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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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部门 | 信息中心 |
| 回复时间 | 2018-06-08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由于您未留下真实姓名,所以不符合师领导信箱回复范围,请您留下详细联系方式及真实姓名,我们可以更好的了解您的问题,以便回复您的问题,谢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