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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提交人
信件标题     很简单的落户问题为什么整的这么麻烦?
提交时间     2017-09-22
信件内容
    我现居住乌鲁木齐市十二师通嘉世纪城小区,我和我妻子户籍都不在居住区,由于小孩快要出生,所以在2017年3月将我妻子的户籍申请材料递交至十二师百园路派出所,当时孩子还没出生。但是递交材料至小孩出生5个月后,派出所才给出孩子母亲的迁入证明。现在我妻子的户籍已经落户到十二师通嘉世纪城。但是同时给小孩落户时被告知需要我们先把小孩的户口落在我的户籍所在地,之后再从我的户籍所在地迁入到乌鲁木齐来,我就想问这样做不麻烦吗?小孩出生在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准生证是十二师通嘉世纪城社区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也是乌鲁木齐发的,母亲的户口已经迁入到十二师,直接把小孩的一落户不就好了吗?为什么还要在往返一次?说孩子刚出生的就可以落,可是孩子出生的时候当时你们国家的政策是都不能迁入户口啊!现在成了我们错过时间落户了!
回复内容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回复部门      信息中心
回复时间     2017-09-22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百园路派出所已经解决了孩子的户口问题。
感谢您对十二师政务网站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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