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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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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人 | |
| 信件标题 | 被兵团乌鲁木齐监狱职工诈骗 |
| 提交时间 | 2017-07-15 |
| 信件内容 | 本人于2017年6月14日在十二师兵团乌鲁木齐监狱局院内与该局巡逻大队职工苏占海交易一辆大众牌捷达轿车,价格为6万3千元,并签订相关合同于当天下午交于苏占海人民币3万元并把车开走由于该车有贷款第二天过不了户于是约定于7月9日过户。7月9日当天见面以后苏占海告诉我该车刚解完银行手续不能办理过户并又要走3万元人民币,从新约定7月17日过户,过完户之后给剩余3000元。结果苏占海于2017年7月14日中午12.20分在本人工作单位门口给我打电话要借车回家一趟,3小时之后还车,但是当天3小时之后电话打不通了,直到15日早上10点才接通电话,本人问他车怎么没还,苏占海在电话中称车是他的名字他为什么要还并说我没有给过他钱,他只收到本人1万元定金,随后本人去兵团乌鲁木齐监狱找到该车,但是苏占海拒不接电话,也不见本人,本人随后报警,因为本人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在车里随后他只还给我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拒绝跟我对话。希望该局领导能给我主持公道,本人有转账2万元记录以及给现金的时候人证。希望领导为我做主解决问题,谢谢。 |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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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部门 | 信息中心 |
| 回复时间 | 2017-07-15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认定为经济纠纷,建议您到法院起诉。 感谢您对十二师政务网站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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