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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提交人
信件标题     退休工资申诉
提交时间     2018-07-18
信件内容
        本人是头屯河农场原三连退休职工马会香,1983年10月31日结婚到头屯河农场三连,丈夫马占山是头屯河农场三连老职工马增乾长子。1984年5月把户口从昌吉二六宫公社(当时是公社),现在昌吉市二六宫镇迁入头屯河农场三连,我们将迁进来的手续材料交给当时头屯河农场三连的出纳兼会计陈贵军,当时队上的队长是麻英俊,书记刘贵齐,会计赵想之。1984年5月份队上就给我们家按人头分了地,我和丈夫马占山都是老实本分的人,也一点没有多考虑有没有劳动力,当时队上的人种地都在亏损,很多人都不愿意种地,对上领导一直都说只要你服从领导安排,队上就给你算劳动力(就是你已被队上承认你是队上职工)。直到1997年春节连队上给职工分牛肉,当时队长田有明告知我没有职工身份不给分牛肉,有职工身份的人才给分牛肉,我当时去找农场劳资科,多次找农场劳资科未果,当时赵国成是科长,一直不能解决,后来找到催传军科长,安排我往前补了三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1996年到1999年)。然后连队上才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给我缴兵团应缴的那部分,我自己缴本人的那部分,我一直都在农场三队种地,2013年1月20号我50岁退休给我算的工龄16年,退休工资最多900元。作为头屯河农场职工我特别不服,我从1983年结婚,1984年把户口迁过来,踏踏实实的种地,而且种地也很多,每年种小麦都是一千多亩种番茄都是100多亩,啤酒花一年种过25亩玉米种600多亩地,连续好几年都是是连队上缴纳公粮最多的职工,从来不欠队上的一分土地费和该上缴的各种费用,为农场的发展做出了我应有的贡献,这么多年兢兢业业的种地,至少对连队是有苦劳吧。我请求上级领导调查清楚事实,能为我把之前的亏的工龄都能补上,而且我也能找到当时连队的领导进行签字证明我所陈述的全部属实。
回复内容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回复部门      信息中心
回复时间     2018-07-18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1.1984年已实行包产到户种植土地,农场当时未录用职工。

2.农场录用职工程序: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参加工作审批表,经用人单位审批报农场劳资部门审批后,再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方具备职工身份。经核查档案其19971月填写参加工作审批表,经连队、农场劳资科及农退局劳动处批准录为职工。

3.不是只要种植土地就有职工身份,这是没有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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