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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提交人
信件标题     新天润小区五期四年不给办理产权证
提交时间     2018-09-29
信件内容
    新天润小区五期交房已经四年多了,当时说的两年内办理产证,2017年又重新收取业主资料,说年底就可以拿证了,之后却一直往后拖延,期间多次询问,房产公司找各种借口和理由,至今没有拿到产证,我们到相关部门咨询,他们一直在办理商业项目产证,住宅项目并未未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办理,房产公司一直在欺骗业主,请十二师领导主持公道,对开发商的不良行为给予惩戒,并协调尽快给广大老百姓办理产证。房产是老百姓辛辛苦苦努力了一辈子才买的资产,产证拿不到心里不安啊,请各位领导急百姓之所急,想百姓之所想,感谢十二师各位领导!
回复内容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回复部门      信息中心
回复时间     2018-09-29
回复内容
    

一、按照不动产登记法规规定,不动产登记的原则为“依申请登记”,即由权利人(买方)和义务人(卖方)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不动产登记申请,符合法定登记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并登记发证。

二、已受理的新疆新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不动产登记业务中,没有您所购房的登记申请材料。

三、建议您联系房产开发商尽快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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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理意见是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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