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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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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
信件标题 | 新天润物业违规收取电费停车费 |
提交时间 | 2018-09-01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师领导您好?我是新天润罗马天就商户,自2016年以来,新天润博瑞巴赛维斯物业公司违规收取电费,停车费问题。做为物业公司,收取费用必须要有监管部门的审批,或者收费标准,物业公司没有,电费1.2元一度,长达2年多时间,停车费1年1800元,我们多次向物业公司提出质疑,可到现在无法正面解答,国家电网电费全乌鲁木齐市都没有这么高的,应该是0.81元,可是为什么物业收取我们1.2元,他们说配电室要保养,有损耗,显然无法让我们信服,恳请领导协助相关部门核查,恢复我们正常电价,非常感谢。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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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部门 | 信息中心 |
回复时间 | 2018-09-01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一、商家包月停车费 只要是罗马天街的商家,根据不同面积,给与1到3个不等的包月停车位,包月费为50元/月(见商家付款收据),暂定为一年,开始时间从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根据市场调查及罗马天街运营情况,物业公司决定从2018年8月31日到2019年9月1日包月停车为100元/月,期限一年; 二、罗马天街电费收费情况 罗马天街为电梯式延街纯商业项目,项目配置有独立的二次转供电配电室,配电室配置有二台1000KVA的变压设备,计量方式为高供高计,商户用电大部分使用时间为高峰用电时段。物业公司根据罗马天街商业特性,并与电业局进行对接关于拥有独立变压器商业电价进行核算,其核算方式如下: 1.根据电力规范,拥有独立变压器的商业,每1KVA/月变压器基础电费为28元,平摊至商业用电总量中。罗马天街项目拥有两台1000KVA变压器,共计2000KVA,月平均用电总量约为350000kw.h。罗马天街项目商业用电高峰基本为6:30--10:30,按照商业行内计算约占用电时段的80%,其他时段约占用电时段的20%。高峰时段电价为0.81元/kw.h。其他时段平均为0.512/kw.h。 基础电费计算: 2000×28=56000元 56000元÷350000=0.16元 0.81×80%+0.512×20%=0.88元 基本电价为0.88+0.16=1.04元 2.罗马天街项目计量方式为高供高计。而变压器功率因数为85%-90%,(高配负控计费在变压器前)变压器损耗取低值10%平摊至总用电量内。 变损计算为:总用电量×10%×基本电价 350000×10%×1.04=36400元 平摊至每度电为36400÷350000=0.104元 3.电力系统在使用传输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损耗(电力名称为铁损及铜损),行内计算值为5%--7%,取低值计算。 铁损(铜损)计算: 总用电量× 5% ×基本电价 350000×5%×1.04=18200元 分摊至每度电:18200÷350000=0.052元 上述三项商业电费合计单价为:1.04+0.104+0.052=1.196元/kw.h。 罗马天街项目综合其他纯商业用电计价,结合地段及实际用电情况(基本未考虑其他损耗及后期维护成本),所以最终定价商业用电价格为1.20元/kw.h。此价格在纯商业行业内用电单价中处于中等偏下。 感谢您对十二师政务网站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