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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提交人
信件标题     关于垦区百园路派出所户口迁出的问题
提交时间     2018-08-15
信件内容
    十二师领导:         您好,本人韩灵灵,在2018年8月14日拿到新市区户政大厅发给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垦区百园路派出所提取户口,准备迁出,得到的回复是:人口普查,不予办理。因孩子上学原因急于迁出户口,又因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为40天,现特别着急,想知道此事如何办理?       望回复为盼!
回复内容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回复部门      信息中心
回复时间     2018-08-15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近期开展人口统计工作,部分户口迁出业务暂时无法办理。

感谢您对十二师政务网站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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