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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提交人
信件标题     九鼎物业违规收电费
提交时间     2018-04-02
信件内容
    2017年发改委发文规定7月起全疆居民生活用电的电费为0.39元/度,而九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直按照0.532元/度收取电费。不退多收的电费,也不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收费。希望领导可以敦促九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按照规定收费,并能退还多收的费用。
回复内容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回复部门      信息中心
回复时间     2018-04-02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乌鲁木齐发改委原先规定住宅按照0.532元/度收取电费。供电局要求公司将外电网资产无偿移交给供电局后,由供电局直供送电,根据发改委新的文件规定,新电价为0.39元/度。业主可以在供电局营业厅或利安超市等处购买电。现在祥和物业公司和九鼎农产品公司正在积极办理这项工作,在此之前电价仍按以前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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