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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提交人
信件标题     位于十二师土地上房产办理不动产证手续
提交时间     2018-10-26
信件内容
    本人位于西山西城印象的一套住房要出售,打听了以下,说要在十二师办理手续,想咨询一下,办理过户具体程序,在什么地方办理,要准备什么材料?是不是要跑好几个地方?
回复内容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回复部门      信息中心
回复时间     2018-10-26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一、不动产登记的基本程序是先交易后登记,即交易双方先在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交易手续,再持相关资料共同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发证。
二、按照不动产登记法规规定,不动产登记的原则为“依申请登记”,即由权利人(买方)和义务人(卖方)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不动产登记申请,符合法定登记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并登记发证。
三、十二师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地点位于北京北路1188号天成广场2楼。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2.不动产转移登记有关事项询问记录(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不动产权证书;(首次登记);
5.商品房预售合同;(如有补充协议,提交补充协议);
6.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7.房管局出具的“房屋交易和产权状况告知单”
8.乌鲁木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原件留存;(持乌市房产证)
9.税费缴纳凭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0.房产分户图及宗地图(需要经权调科核查无误后再提交)
感谢您对十二师政务网站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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