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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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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资产公证书在十二师不动产局办理过户尽然是无效文件? |
提交时间 | 2019-04-03 |
信件内容 | 本人赵怀成,在乌鲁木齐市沙区苜蓿沟北路2977号紫金城紫和园有住宅一套,因此房为婚后财产,为本人和我前妻共同所有,后来两人离婚,离婚后再公证处做的有财产公证,一次性给前妻补偿25万她放弃此套房产,此房归我一人所有,在2018年我将此房出售,在2019年取得产证后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因产证上写的是我和前妻两个人的名字要先办理析产,在过户于买方。十二师房产局给我办理了相应手续,后让我去税务局缴税,税务局缴税也办理通过,最后回到房产局让我去不动产局换个单人名字的房产证所有手续就办理完毕,但是在不动产局办理时他们不给我办理,说我手续不齐全,必须我前妻本人到场办理,但是我前妻已经出国,现在也联系不到本人,我拿离婚证和在公证处办理的资产公证书给他们看,他们说不认公证书,说是废纸一张,不予受理我的业务,我想找领导反应此事他们尽然说没有领导,然后我到了乌鲁木齐市房产局咨询此事,他们说我手续齐全可以办理,但是此项换证业务只能在十二师不动产局办理,紧接着我又回到十二师不动产局他们还是不给我办理说他们有他们的守则和其他地方不一样,只能是我前妻本人到场办理,我现在很无奈,买方天天催着我过户,但是十二师不动产局不认可公证书等相关手续,希望领导能帮我关注一下此事,盼复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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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部门 | 信息中心 |
回复时间 | 2019-04-03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工作人员在接待该群众过程中出现用词不当,已对有关工作人员和科室负责人提出批评,2019年4月4日下午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道歉,并详细解释了不予受理的原因和建议。 感谢您对十二师政务网站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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