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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提交人
信件标题     通嘉世纪城物业违法
提交时间     2019-01-02
信件内容
    兵团十二师通嘉世纪城物业不作为,小区脏乱差,雪清扫不及时,积雪、暗冰多,以不交物业费为由不给交水电费,物业费迟交强制收滞纳金,违法违规。
回复内容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回复部门      信息中心
回复时间     2019-01-02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小区环境卫生”相关问题,相关部门已要求物业公司立即安排专人对小区所有部位进行排查,彻底清理,保障小区人车畅通,并按照对应的物业服务等级进行自查整改,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2.关于“水电费”相关问题,据了解是由于存在个别业主未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对其购水进行限制造成。针对该问题,相关部门已严肃要求物业公司即刻停止该行为并进行整改,给全体业主正常售卖生活用水。对于没有按期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应通过合理沟通,积极宣讲等方式进行催缴,对拒不缴纳的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关于“强制收滞纳金”相关问题,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第六章,第十九条规定:综合服务费缴纳期限,为当年全年度的服务费,如不能按规定按时(每年11日至1231日)交费视为违约,应承担欠交金额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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