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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提交人
信件标题     三坪天硕物业服务差
提交时间     2018-11-09
信件内容
    本人三坪高层D区业主,自16年入住至今,发现三坪天硕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具体的有以下几点:1,多栋楼的电梯楼层显示器是破损的,一直没人维修更换。2,19号楼三单元门口路面大坑存在安全隐患三年没有人管。3,小区内部草坪内路灯安装完之后就不管了,灯罩破损不予更换,至今没亮过几次。3,电梯维修安全检查不能定期完成,每年11月年检的电梯都拖到次年三月完成。4,小区大门直对平房后面建筑垃圾至今未清理。5,物业公司和业主沟通就没有,物业公司是为业主服务的,可现在情况是物业公司高高在上,物业公司主要负责人电话不公布。6,物业费收取偏高,物业服务和物业费不成正比,只拿钱不作为。7,违反物业法,擅自对欠缴物业费的业主停水,不予提前告知,直接影响正常生活。8,19号楼一单元楼层消防报警器缺失一年之久,未见有人管。以上就是我发现问题,希望领导能够调查之后责令物业公司改正,共同建设和谐小区。谢谢
回复内容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回复部门      信息中心
回复时间     2018-11-09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反映电梯楼层显示器损坏的问题。一是电梯楼层显示器损坏属人为,物业公司也多次张贴提示。二是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目前小区维修基金尚未收取,更换配件需该单元业主共同出资更换。经物业与单元业主多次沟通出资更换,无人愿意承担此费用。
2.关于反映19号楼门口大坑的问题。因水管爆裂维修需挖开路面,小范围修补无法购买沥青料且成本高,为减少成本和维修美观,物业公司已对小区路面损坏情况进行统计,明年将进行集中修理。
3.关于反映小区路灯的问题。小区亮化、绿化已列入农场2019年城镇化提升计划。为保证居民夜间出行,现在每栋楼单元门口安置门头灯,均可正常使用。
4.关于反映电梯维保、年检的问题。物业公司与电梯维保公司签署维保合同,均按期维保年检。2017年检验日期为2017年12月13日,2018年年检按规定12月30前完成,目前正在与电梯检验中心对接年检事宜。
5.关于反映小区直对建筑垃圾的问题。小区直对为未拆迁户房屋,该住户现已签订协议,待房屋拆迁后统一清理。
6.关于反映物业与业主沟通、物业主要负责人电话不公布的问题。每个物业小区均设立办公室,便于解决小区业主日常生活存在的问题,同时物业公司也开通24小时客服电话,已对所有小区公布。
7.关于反映物业费偏高、服务收费不成正比的问题。物业费根据十二师文件和农场文件收取,服务标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标准》执行。
8.关于反映对欠缴物业费住户停水不予告知的问题不属实,是个人认识问题。物业未对住户做停水处理,该住户水表损坏,物业公司已告知该用户,水表属于个人设施需自行购买,物业公司每年都张贴催费通知。
9.关于反映19号一单元楼一楼消防报警器缺失问题。此项反映不属实,经消防维保公司现场查看,消防报警设备无缺失,均可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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