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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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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
信件标题 | 关于拆迁问题 |
提交时间 | 2019-03-16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农十二师各位领导: 您们好!我是农十二师技术推广站职工,现已退休,丈夫张希照同样是农十二师推广站职工,2012年因白血病去世。 1998年,我和丈夫在站领导对当时自治区建大棚的精神号召下,加之我们是本站干农活的职工,当时站上的经济也不太好,站领导动员大家自己干,于是我们夫妇在领导一再的动员下,就同意给我们划了现住使用的土地,我们用汗水陆续建起了2个大棚,4个温室,为了生活和生产共建了近110平米的4间小房子,小房子里放着农具、养鸡的饲料等农用品。近日站通知要拆除,违规城建的平房,按现住的规定每个大棚带平房是22.2个平米,我们6个棚应该是130多平米,可我们现实城建的小房子也就是近110平米左右,我提出不能拆的理如下: 一、1998年是按党的政策执行盖建的大棚和房屋。 二、建棚时是响应党的号召,单位一再动员自己建,没有任何补助。 三、我们自筹资金建起的大棚及房屋应该有相应的补偿。 四、我们夫妇农十二师技术推广站职工,没有享受过一次单位房改。 五、建大棚时领导讲了是我们生活和劳动的地方。 六、希望农十二师领导按刚刚召开的两会精神及目前自治区拆建耳房的正确精神,正确执行中国共产党对民生的规章制度,不要搞“一刀切”,按照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实地查看,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不要违背党的纪律,国家政策及法规。恳请领导亲临现场。 此致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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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部门 | 信息中心 |
回复时间 | 2019-03-16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工作人员已对您反映的问题,给予了耐心、细致的答复。 感谢您对十二师政务网站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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