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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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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
信件标题 | 身份证与劳务合同签的出身日期不符,按哪个年龄办理退休。 |
提交时间 | 2018-12-11 |
信件内容 | 二二二团劳资科按照1997年在团场签的劳务合同出生日期是1968年,办理档案,当时日期签错了,身份证、户口本出生日期都是1965年,今年2018年10月份团场办土地使用证时说要按劳资科提供的签错误的出生日期办理,并且说这个出生日期不能按照身份证、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签,这样办理合理吗?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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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部门 | 信息中心 |
回复时间 | 2018-12-11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依据关于恢复办理病退和特殊工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劳字〔1999〕38号)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 关于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填写的出生时间相结合的办法,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合同制职工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出生年月为准)。 感谢您对十二师政务网站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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