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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提交人
信件标题     关于买房落户问题
提交时间     2019-02-27
信件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兵团落户问题,我买了房但是还没拿到房产证,可以落户到104团这边吗,我是省内南疆的户口,需要什么材料和条件呢
回复内容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回复部门      信息中心
回复时间     2019-02-27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十二师户口管理规范》中购买商品房落户政策,在十二师辖区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且实际居住的人员可申请落户我师。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供商品房买卖(购销、预售)合同和契税完税证复印件即可,落户材料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收取。老君庙派出所咨询电话:0991-4887625,0991-8787211。
感谢您对十二师政务网站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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