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网站支持IPv6

网站无障碍

关怀版

我要写信

当前位置: 首页>> 领导信箱

信件内容
提交人
信件标题     大棚水费涨了4倍
提交时间     2019-03-16
信件内容
    我的父母是在104团七连蔬菜站种蔬菜大棚的,从昨天开始通知交水费,一去,水费涨到了2.5元每方,原来是0.7元,涨了将近4倍,但连队的说现在我们归104水科管,他们也没有办法。我们种菜应该算是农业用水,每天要给菜浇两次水,我家大概一亩五分地,按照去年一年的用水量,一年下来要交上万的水费了,我想知道到底经过调研没,有没有真正的到连队调查过,了解现在的菜价和农民的收入没?有没有文件,如果有,为什么不能贴出来了,让大家清楚的明白为什么会长,涨了将近4倍。西山的生活用水才3.51美方,如果真要涨,可以把蔬菜站人的生活用水和农业用水分开啊。领导们,听听农民的心声吧
回复内容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回复部门      信息中心
回复时间     2019-03-16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物业公司按照“乌鲁木齐市发改委《关于执行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乌发改医价〔20171203号)”文件中规定,居民生活用水应按照3.25/m³收取。鉴于为减少连队职工经营成本,将连队居民生活用水按照2.5/m³收取,农业生产用水按照1/m³收取。

321日,西城物业公司及时做出调整,按照1/m³重新计算,将差额多收取的部分全部退回。后期种植户的温室生产用水按照1/m³收取

感谢您对十二师政务网站的关注!

 

满意度调查
1、信件是否及时处理
2、办理意见是否满意
信件编码:
查询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