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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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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
信件标题 | 乌鲁木齐垦区交警大队执法有失公允 |
提交时间 | 2019-05-06 |
信件内容 | 5月4日,乌鲁木齐垦区交警大队的交警在通嘉世纪城二期北门口给小区门口两侧(此处不属于街道路面以及人行横道的位置)的停车贴违停罚单时,没有做到对该处所停车辆一视同仁。给此处两侧的车有选择性的开据违停罚单,对于为什么有的车贴了有的车不贴补理解。 我同时也到通嘉世纪城西门口也进行了查看,两侧也停满了车辆,那里的停车还轧了盲道、红色塑胶道路,却没有贴一张罚单。我们这边没有压人行道、没有压盲道,却贴了罚单。 且看在小区门卫(保安)室外面停放的车辆,也张贴了罚单,可是左右侧的车都没有张贴罚单。n 况且北门这边位于道路以外,停车处并不在街道道路以及人性横道处,如果要处理也该是市容市政部门处理该处,清理停车,这里贴罚单显然是交警为了凑数量到其管辖街道路面和人行道路以外进行张贴。 这是一种有失公允的做法,请求撤销此次处罚,要么为什么不一致处罚请给合理的说法。 (有新A183WH的记录仪拍摄交警执法过程) (除以上理由外,所谓的“违停 告知单”上电话3974110[连续两天打],打了三十多遍无法打通,跟着就和垦区公安局打8733110电话[时间5月6日13:14],结果里面的非交警人员维护交警说肯定是我们违章了,如果这不能说包庇的话也是一味的维护同事的不合理执法行为,所以只能在这里申诉。) 请求合理的解释! n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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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部门 | 信息中心 |
回复时间 | 2019-05-25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