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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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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惠邦小区物业无资质 无人监管 |
提交时间 | 2019-07-11 |
信件内容 | 惠邦小区原来物业是由八钢物业公司(有资质)管理 八钢三供一业后 八钢物业撤出。 惠邦小区的原班人马自己收钱 开的收据刻着 惠邦 绿景华庭物业 财务专用章, 其实就没有这样一个物业公司。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2.住建部《物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第八条之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只有依法取得物业管理资质之后,才能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开展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工作。而没有资质就承接物业服务的物业企业,属于越级承接业务,会受到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处罚。
请告知. 十二师到底有没有监管管理物业公司的部门,如果这样连资质都没有的草台班子承接物业,有一天把业主的物业费捐款逃了,是谁的责任。
现在的问题是不是哪个个级别的物业 而是没有物业资质,是很严重的违法行为,存在重大隐 患。请有关部门能够给广大业主做主。为盼!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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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部门 | 信息中心 |
回复时间 | 2019-07-12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绿景华庭物业公司没有在十二师进行备案,不属十二师管理范围,小区业主可申请成立业委会选聘物业公司,如存在违法行为建议走司法程序。 感谢您对十二师政务网站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