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网站支持IPv6

网站无障碍

关怀版

我要写信

当前位置: 首页>> 领导信箱

信件内容
提交人
信件标题     关于紫金城小区物业公司服务差及地库收费不合理情况
提交时间     2019-10-30
信件内容
    紫金城紫祥园小区入住时物业管理费为1.46元,后期涨到2元每平方,物业服务管理差且随意涨价,没有相关物价部门的监管及文件。地库租金高于市价且无正常理由……
回复内容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回复部门      信息中心
回复时间     2019-11-01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1.物业服务费问题:按照乌发改医价〔2017〕62号文件,高层或带电梯普通住宅:一级服务0.8元/月•平方米、二级服务1.1元/月•平方米、三级服务1.5元/月•平方米、四级服务2.0元/月•平方米,住宅物业服务质量等级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批准发布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住宅物业服务标准>(XJJ056-2013)》(新建标函〔2013〕14号)执行。

2.地下车库租金问题:按照乌发改医价〔2017〕62号文件,租用地下车库(车位)和机械化立体停车库(车位)的执行市场调节价,不属于政府指导价。

建议紫金城小区业主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后,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质量等级标准协商确定。

感谢您对十二师政务网站的关注!
满意度调查
1、信件是否及时处理
2、办理意见是否满意
信件编码:
查询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