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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提交人
信件标题     惠邦小区物业无资质 无人监管
提交时间     2019-11-06
信件内容
    惠邦小区原来物业是由八钢物业公司(有资质)管理 八钢三供一业后 八钢物业撤出。 惠邦小区的原班人马自己收钱 开的收据刻着 惠邦 绿景华庭物业 财务专用章, 其实就没有这样一个物业公司。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2.住建部《物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第八条之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只有依法取得物业管理资质之后,才能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开展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工作。而没有资质就承接物业服务的物业企业,属于越级承接业务,会受到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处罚。 请告知. 十二师到底有没有监管管理物业公司的部门,如果这样连资质都没有的草台班子承接物业,有一天把业主的物业费捐款逃了,是谁的责任。 现在的问题是不是哪个个级别的物业 而是没有物业资质,是很严重的违法行为,存在重大隐 患。请有关部门能够给广大业主做主。为盼!
回复内容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回复部门      信息中心
回复时间     2019-11-08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1.经审核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该公司具有物业服务相关资质。

2.该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接收惠邦小区物业服务,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并提供了佐证资料。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相关文件要求,各地不再受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申请和资质变更、更换补证申请,惠邦•绿景华庭物业财务专用章前期已经做过备案登记,并于2019年7月开始已经更换为新疆雅中居装饰装修有限公司收款专用章。

3.关于“原班人马”的问题,该公司在与前物业公司的移交协议中明确规定“过渡期优先使用原有人员”,且所有人员均符合任职要求,故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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