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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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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
信件标题 | 关于西湖御园新生儿如何落户问题反馈 |
提交时间 | 2019-11-19 |
信件内容 | 本人于2017年购买西湖御园居民房,今年11月10日交房,由于妻子近期已生下宝宝,新生儿急需落户,但是由于西湖御园房产公司反应社区没有成立,无法落户,请问西湖御园社区什么时候可以成立,可以接受户口落户问题?谢谢!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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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部门 | 信息中心 |
回复时间 | 2019-11-28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一、申报条件 从开发商购买的商品住房,签订购房合同并完税,可申请为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办理落户。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入户表》(社区民警审核并填写);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契税完税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有随迁子女、父母的提供)。 感谢您对十二师政务网站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