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网站支持IPv6

网站无障碍

关怀版

我要写信

当前位置: 首页>> 领导信箱

信件内容
提交人
信件标题     关于西湖御园新生儿如何落户问题反馈
提交时间     2019-11-19
信件内容
    本人于2017年购买西湖御园居民房,今年11月10日交房,由于妻子近期已生下宝宝,新生儿急需落户,但是由于西湖御园房产公司反应社区没有成立,无法落户,请问西湖御园社区什么时候可以成立,可以接受户口落户问题?谢谢!
回复内容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回复部门      信息中心
回复时间     2019-11-28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一、申报条件

从开发商购买的商品住房,签订购房合同并完税,可申请为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办理落户。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入户表》(社区民警审核并填写);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契税完税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有随迁子女、父母的提供)。

感谢您对十二师政务网站的关注!

满意度调查
1、信件是否及时处理
2、办理意见是否满意
信件编码:
查询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