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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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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
信件标题 | 惠邦小区物业 没有与业主签订任何合同 |
提交时间 | 2019-11-19 |
信件内容 | 询问得到答复很满意 谢谢回复。另外 还有两个问题不清楚1. 小区物业既然不用资质 那么物业费的档次如何划分,为什么收现在的0.65元每平方,依据是什么? 2. 新的雅中居装饰公司是新的物业 那么他是投标 还是政府指定的物业?而且 没有与业主签订任何服务合同 ,怎么叫合规? 政府要保证企业的合法经营,那么广大业主的利益谁来保护? 没有约定服务的价格, 范围,等等,那么物业谁请来的 回复中的用词是接收了物业,我不懂什么叫接收? 在此还是对政府在这个问题上的监管存在质疑。物业公司是服务业主的,业主都不知道物业公司换了,正常么?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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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部门 | 信息中心 |
回复时间 | 2019-11-20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惠邦•绿景华庭小区(以下简称惠邦小区)雅中居装饰装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中居公司)接手惠邦小区是因原物业公司经营不善将小区物业管理移交至雅中居公司,属正常的市场经营行为,且该公司接管后已经在小区张贴了告知书。关于小区物业费定价0.65元/月•平方米的问题,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发改法规〔2016〕1189号)及《关于规范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的通知》(乌发改医价〔2017〕62号)文件规定,雅中居公司属三级服务公司,按规定收取0.7元/月•平方米物业费,其目前根据服务项目和内容,定价0.65元/月•平方米,完全符合规定。 感谢您对十二师政务网站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