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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提交人
信件标题     投诉民警出警对报警人进行恐吓威胁
提交时间     2020-03-13
信件内容
    2020年元月22日,我向兵团公安局12389投诉,桃园派出所民警在出警时,对我进行威胁恐吓,至今没有得到处理结果,希望咱们12师公安局相关领导能够受理我的投诉,并作出符合法律相关规定的处理。 具体事件经过如下: 2020年元月19日,下午3:30~4:00左右,我从沙区金沙江路乘车前往开发区3期喀纳斯湖路卷烟厂兰庭仙湾里小区看孩子,但因为我前妻不配合,不得已,我在晚上9点左右,拨打了8729110报警,要求民警出警。 受理我的报警以后,民警出警很快,因为当时他们就在兰庭仙湾里小区就有巡逻民警。出警人员的具体姓名和警号我没有留,但他们通过17799114453这个号码与我取得了联系,询问我所在的具体位置。当时他们说他们就在楼下,让我到小区里去找他们。 我下到小区以后,看到他们的巡逻车大概总共有5个人。(之前因为看孩子,我多次报过警)我向他们说明了情况,其中有一个大概是负责人,对我进行大声呵斥,说我此前多次为看孩子报警,还去过其他几个地方地等,还威胁我要把我带去派出所。因为我不认可他们将我带回派出所的处理方式,我进行了申辩,最终他们放弃了这一处理方式。 上楼以后敲开了门儿,我见到了孩子。但是他们,对此次出警的结果做出的认定是:因为孩子在室内学习,没有听到我的敲门。 我大概是当天下午5:00左右到达的小区,期间我多次电话短信联系我前妻都没有得到任何回应,此前也一直是这种情况;,从我到达小区到民警出警期间有三个多小时,我有过大概三次敲门,起初是以为他们房子没有人出去工作了,还没有下班回来,但实际情况是她却确实不配合,每次都得等民警出警之后,我才能看到孩子。所以我对出警民警的出警认定结论不能认同。 鉴于以上事实,我要投诉出警民警两点: 1.超出报警人要求的求助出警范围,对我本人进行不恰当的言语威胁和恐吓; 2.出警民警,在处理报警人诉求过程中所持立场严重失当,在处理过程中的有些做法、言语和结论都对报警人构成了伤害,不能为报警人所接受。 再次恳起请十二师公安机关领导,为报警人主持公道,依法依规对出警民警作出恰当处理。谢谢为盼!
回复内容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回复部门      信息中心
回复时间     2020-03-23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

      收到你的信件后,十二师公安局就你反映的情况立即进行了调查了解。经调取执法记录仪显示,当日出警民警对你与前妻孩子探视权问题进行了调解,告知探视权问题你可以与前妻走司法程序或自行协商解决,公安机关无管辖权,执法过程中无恐吓威胁情形。

      感谢你的来信,欢迎你继续关注十二师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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