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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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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
信件标题 | 关于【2020 】36号 十二师房产契税财政补贴实施的退税时间问题 |
提交时间 | 2022-06-29 |
信件内容 | 本人于2020年11月购买了位于西山桃源九点阳光二期A区商品住宅一处,并于同年12月办理完成了相关房产的契税、维修基金的缴纳。购房期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第十二师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师建发[2020]36号 关于印发《十二师房产契税财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桃源九点阳光二期A区属于本通知所属范围内,根据通知内容,本人房产网签交易及各项税费缴纳齐全,退税相关资料申报完善,递交时间符合,但至今未取得文件通知内的退税拨付,请政府部门给予解答。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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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部门 | 信息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2-07-01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经核实您所反映的问题属实。因十二师没有税务局,购房契税统一由乌市经开区地税局代收,十二师已经与乌市经开区财政局多次沟通退款事宜,但因经开区财政局账户资金不足暂时无法退还,我师将持续对接推进此事,早日退还契税。 感谢您对十二师政务网站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