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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提交人
信件标题     新天润社区蓝郡小区物业地下室私建水泵房噪音扰民问题
提交时间     2025-01-06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本人为蓝郡小区38号楼业主,多次反应本小区38楼地下室物业私建水泵房,噪音扰民长达3年之久,十二师环境监管部门多次下达整改,收效甚微,由于其水泵房24小时不定期启动作业,造成家人睡眠干扰,就医确诊为中度抑郁!水泵房为2021年物业私建,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第3.9.9条规定,民用建筑物内设置的生活给水泵房不应毗邻居住用房或在其上层或下层。《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7.5.4条,水泵机组不宜设置在有安静要求的房间上面、下面和毗邻位置。然而物业私建的水泵房与我家仅一墙之隔,同时其水泵房噪音也超过了《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中规定的水泵房噪音上限标准!还望相关部门领导能给予关注,制止噪音扰民,同时整改物业违规私建水泵房的问题!
回复内容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回复部门      信息中心
回复时间     2025-01-07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经核实,您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在原有施工图中该处就作为消防水泵房建设利用,不存在违规建设。物业只在管道维、清洗水箱等必要时间段进行工作,其他时间不工作。无法确定噪音来源。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已向多次您解释。感谢您对十二师政务网站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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