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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提交人
信件标题     中豪润园B区公共照明大面积损坏,存在安全隐患恳请整改
提交时间     2026-08-25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中豪润园B区业主,现就小区多处公共照明设施长期损坏、物业未及时维修的问题向您反映。 小区负二楼地下车库照明状况极差,车位顶部照明灯基本全部不亮,车库其余区域大片昏暗无光,通行视线严重不足;楼栋负二楼至一楼楼梯间灯具大面积损坏不亮,一楼至顶楼楼梯间也有大量灯具失效,多处公共区域长期处于昏暗状态。 物业迟迟未开展检修更换工作,照明缺失不仅给业主日常上下楼、停车出行带来极大不便,昏暗环境极易导致行人摔倒、车辆剐蹭,存在明显的人身安全与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业主居住安全感。部分区域物业私自更换为小射灯,照明效果差,起不到正常照明作用。 依据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物业公司负有小区公共设施日常维护、保障公共区域正常照明的责任。恳请主管部门督促物业公司尽快对地下车库、全楼栋楼道所有损坏灯具开展全面排查更换,恢复公共区域正常照明,建立定期巡检维护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回复内容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回复部门      信息中心
回复时间     2026-09-02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经104团城镇建设和生态保护中心会同社区及物业公司实地核查,中豪润园小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山路276号)B区地下车库共安装车位顶部照明灯具120盏,其中87盏因线路老化、使用年限届满等原因已丧失照明功能;地下车库公共通道区域32盏照明灯具亦存在损毁失效问题,导致车库整体照明覆盖率不足70%,光线条件不符合安全标准。在楼栋公共区域方面,B区6栋住宅楼负二楼至一层楼梯间累计损坏灯具23盏,一层至顶层公共楼梯间损坏灯具47盏,虽整体损坏率未达高位,但局部路段存在照明盲区。同时,现场查实部分公共区域物业擅自更换小射灯,未按规范配置节能灯具,照明效果未能满足地下车库正常照明要求。综上,照明不足已构成通行安全隐患,须立即整改。

       104团城镇建设和生态保护中心中心将不定期开展巡查及物业考核工作,督促社区与物业严格落实您反映问题的整改措施,持续巩固整治成效。同时,常态化排查安全隐患,严守消防通道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小区业主的正常通行与安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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